统计常用代码的编码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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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工作常用的国标代码有行政区划代码、行业代码、职业代码等,编制这些代码时都遵循一定的编码规则。作为统计人员来说,搞清楚编码规则对于我们日常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。 以全国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编码为例,首先编码应做到不重、不漏,并留有备用号。其次,它要遵循一定的规则。6位县级码的含义为: 第三、四位表示市(地区、自治州、盟及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) a)? 01—20,51—70表示省直辖市 b) 21—50表示地区(自治州、盟) 第五、 六位表示县(市辖区、县级市、旗) a)01—18表示市辖区或地区(自治州、盟)辖县级市 b)21—80表示县 c)81—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为了保证代码的唯一性,以利于计算机较长时间储存数据,国家规定,行政区划若有变更,原代码废止。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也遵循一定规则 (一)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代码的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代码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 第一段 6位,表示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) 第二段 3位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 第三段 3位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第一段的6位代码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(GB2260)国家标准。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GB10114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第二、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 1、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 2、100—199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 3、200—-399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 4、400—-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—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 (X) 本体系共有16个门类,但由于门类的综合性程度太高,其实际运用的意义并不大,在本分类体系中主要起到便于检索的作用。为了简化代码的长度,提高代码对产业活动类别的标识效率,在本体码中并不对门类赋码,门类编码与本体码独立,采用字母顺序编码法,用一位英文字母(A B……P)表示。本体码是数字码,但门类字母也可以与本体码结合使用,作为标识位放在本体码位的前面,便于机器检索和求和汇总。 由于门类不参与层次编码体系,大类不能依据其上层类别进行分类赋码,因此大类标识作为本体码的高位,在参与层次编码的同时,使用了顺序编码的方法。即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将全部社会经济活动的98个大类,按分类顺序分别予以代码化,数字码从01开始,按升序排列。 从代码的容量看,该分类理论上至少有99个大类,891个中类,8019个小类,不过实际上每一层的代码都可能有一定的剩余。同时由于有许多社会经济活动专业化分工模糊,或处于萌芽阶段,或处于幼稚阶段,或未能成长为独立的产业,难以明确界定的划分,因此在分类的每一层都设立了收容类目。为了能够标识这个类别,每层都用特殊的数字代码表示,即本体码前两位代码为“99”时表示大类的收容类,前三位和前四位代码的末位数为“9”时分别表示中类和小类的收容类。收容类一般是体系中带有“其他”字样的类目,例如04大类“畜牧业”中的中类049“其他畜牧业”。 如果某一层的某个类别不再细分,就用一个“0”放在它应该细分的次一位上。如果某大类之下不再细分中类,则该大类的中类和小类的代码都用“0”表示,例如第74大类“房地产代理与经纪业”由于不再分类别,即它的大、中、小都一样,其中类与小类的代码应为740和7400;如果某中类之下不再细分小类,则该中类的小类用“0”表示 |